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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國家衛健委、診所界
醫道君按:診所發展再迎利好!5月13日,國家衛健委等五部門制定了《關于開展促進診所發展試點的意見》。《意見》提出,診所設置審批改為備案制管理;鼓勵符合條件的醫師,全職或兼職開辦專科或全科診所等創新性改革措施。2019到2020年將在北京、上海、沈陽等10個城市開展促進診所發展試點工作。主要在優化診所執業許可政策、提高診所醫療服務質量兩方面推動。根據試點經驗完善診所建設與管理政策,并在全國推廣。
五部門要求,2019年6月底前,各試點城市出臺具體實施方案,2019年9月底前,各試點城市啟動試點。在試點基礎上,將出臺促進全國診所發展的政策舉措。
簡化準入程序
❶ 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對診所不作限制。
❷ 將診所設置審批改為備案制管理,舉辦診所的,報所在地縣(區)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備案,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后,即可開展執業活動。
❸ 跨行政區域經營的連鎖化、集團化診所由上一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統一備案,跨省級行政區域經營的由所在省份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分別備案。
調整診所基本標準
診所是提供常見病、多發病診療服務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醫療機構。各試點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按照《診所基本標準》,對申請備案的診所進行審核,從重點審核設備設施等硬件調整為注重對醫師資質和能力的審核,在診所(不含中醫診所)執業的醫師要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資格。國家衛生健康委修訂印發《診所基本標準》
鼓勵醫師舉辦診所
❶ 鼓勵在醫療機構執業滿5年,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資格的醫師,全職或兼職開辦專科診所。
❷ 鼓勵符合條件的全科醫師,或加注全科醫師執業范圍的專科醫師,全職或兼職開辦全科診所。
❸ 兼職開辦診所的醫師要按照多點執業有關要求,與主要執業醫療機構通過簽訂協議等形式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對其在主要執業醫療機構的工作時間、任務量、服務質量和薪酬績效分配等提出具體要求,確保兼職開辦診所的醫師能夠完成主要執業醫療機構的工作。
提高診所醫療服務質量
❶ 鼓勵將診所納入醫聯體建設。各試點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在組建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過程中,可以根據診所意愿,將其納入醫聯體建設,在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之間建立雙向轉診制度。各試點地方在建立專科聯盟和遠程醫療協作網時,將診所納入成員單位范圍,幫助其提升醫療服務水平。鼓勵醫聯體內二級以上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獨立設置的醫學檢驗中心、醫學影像中心、消毒供應中心、病理中心等機構,與診所建立協作關系,實現醫療資源共享。
❷ 支持診所規模化集團化發展。鼓勵不同專科醫師成立適宜規模的合伙制醫生集團,舉辦專科醫師聯合診所。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連鎖化、集團化診所,形成規范化、標準化的管理和服務模式。
❸ 鼓勵診所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鼓勵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將符合條件的診所納入可以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醫療機構范圍,通過提供個性化簽約服務,進一步滿足居民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需求。加強對診所提供簽約服務質量的評估,將服務對象健康狀況、滿意度等納入評估,確保簽約服務質量。
❹ 鼓勵診所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鼓勵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導診所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對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診所,在人才培養等方面執行與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同等補助政策,有條件的地方對其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等發展建設支出,可以給予適當支持。
❺ 促進診所全職醫師職業發展。全職在診所執業的醫師申報高級職稱時,按照改革完善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有關政策規定,可以實行單獨分組,定向評審,外語成績不作為申報條件,對論文、科研等不作硬性規定,側重評價臨床工作能力和服務質量。定向評審取得的職稱,原則上應當限定在診所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向上級醫療衛生機構流動時,應當取得全省(區、市)統一的衛生高級職稱。
❺ 完善有利于診所發展的相關政策。診所提供醫療服務的價格實行自主定價。對主動執行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并符合條件的診所,支持按照規定納入醫保定點范圍,所提供的醫療服務費用可按規定支付。簡化診所的環評、消防等審批手續。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是什么?
目前,全國共有登記在冊并實際運行的診所近22萬家,平均每省擁有診所超過7000個。診所平均執業人數為2.6人,其中,醫師平均為1.4人,護士平均為1.2人。內科、口腔科、中醫內科、中醫外科、骨科、婦科的常見病、多發病診療業務占診所業務的比例超過90%,在基層醫療服務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但同時,診所發展面臨著人力資源緊張、醫療服務能力不高、行業監管存在困難等主要問題。進一步明確診所的角色和承擔的功能定位,發揮診所在醫療服務體系中的重要作用,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推動醫療衛生事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對于提升醫療服務整體效能,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醫療服務需求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需要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推動診所健康發展。
二、文件有哪些主要內容?
《意見》共分五個部分: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明確了促進診所發展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計劃利用2年時間,在北京、沈陽、上海、南京、杭州、武漢、廣州、深圳、成都、西安等10個城市開展診所建設試點工作,根據試點經驗完善診所建設與管理政策。
第二部分:優化診所執業許可政策。簡化診所準入程序,取消規劃對設置診所的限制,將診所由執業許可改為備案制管理。修訂診所基本標準,從重點審核設備設施等硬件調整為對醫師資質和能力的審核。同時,鼓勵在醫療機構執業滿5年,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資格的醫師,全職或兼職開辦專科診所。
第三部分:提高診所醫療服務質量。鼓勵將診所納入醫聯體建設,支持診所規模化、集團化發展,形成規范化、標準化的管理和服務模式。鼓勵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將符合條件的診所納入可以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醫療機構范圍。鼓勵診所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對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診所,在人才培養等方面執行與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同等補助政策,對其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等發展建設支出,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給予適當支持。為診所全職工作的醫師提供良好的職業發展環境,進一步完善有利于診所發展的價格、醫保等相關政策。
第四部分:加強行業監管。創新監管手段,尤其對診所開展信息化監管提出明確要求。同時,要求診所建立電子病歷系統,規范醫療文書書寫和管理,保障診所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強調加強診所醫師執業管理。
第五部分:保障組織實施。明確部門分工,從加強組織領導、做好評估總結兩個方面提出要求,為扎實推進試點工作提供支持保障。
三、文件有哪些創新性的改革舉措?
一是簡化準入程序。取消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對診所的限制,將診所設置審批改為備案制管理,舉辦診所的,報所在地縣(區)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備案,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后,即可開展執業活動。跨行政區域經營的連鎖化、集團化診所由上一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統一備案,跨省級行政區域經營的由所在省份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分別備案。
二是調整設置標準。強調診所的功能定位是為居民提供常見病、多發病診療服務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確保診所服務能力和質量安全是診所設置的基礎和前提。因此,將對診所設置的審核,從以往重點審核設備設施等硬件調整為注重對醫師資質和能力的審核,要求在診所(不含中醫診所)執業的醫師必須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資格。
三是激發存量活力。鼓勵符合條件的醫師,全職或兼職開辦專科或全科診所。鼓勵不同專科醫師成立適宜規模的合伙制醫生集團,舉辦專科醫師聯合診所。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連鎖化、集團化診所。鼓勵診所納入醫聯體,與醫聯體內成員單位、獨立設置的醫學檢驗中心、醫學影像中心、消毒供應中心、病理中心等機構建立協作關系,實現醫療資源共享。
四是創新監管手段。明確要求診所建立信息系統記錄診療信息,并將診療信息上傳至醫療服務監管信息系統。將診所納入當地醫療質量控制體系,依托信息監管平臺,加強對診所運營和醫療服務監管,實現實時監管,確保醫療質量安全。鼓勵試點城市將診所開辦狀況作為診所主要負責人個人誠信記錄納入個人誠信體系,建立聯合懲戒長效機制。
四、下一步推動落實的具體措施有哪些?
一是推動形成工作合力。將推進診所改革發展作為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醫改和發展社會辦醫的重要內容統籌推進,加強部門間溝通協作,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意見》要求2019年6月底前,各試點城市所在地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醫保部門。
出臺具體實施方案,2019年9月底前,各試點城市啟動試點工作。二是做好評估總結推廣。及時評估試點情況,強化工作指導和督查評估,適時推廣試點地區先進經驗,總結出臺促進全國診所發展的政策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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